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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季度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23431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99人,保障标准为738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为512.79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22632人,保障标准为6408元/人.年,月人均补助水平为329.18元/人.月。 2.全县共有特困人员2483人,其中,集中特困人员207人,分散特困人员2276人,救助供养标准为960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279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1551.99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