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完成情况公示表(生活垃圾堆积)
|
反馈问题 | 2024年6月3日,景东县收到普洱市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转办的普督转〔2024〕49号(第二十五批编号D3YN202406020035,一般件)的群众举报件。举报内容为:普洱市景东县文井镇者后村到挖萨村的道路两旁未硬化的土地上大量生活垃圾堆积,占地约5亩,经常露天焚烧,味道难闻;雨天渗滤液横流,污染严重。 | 牵头单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879-6221170 | 调查核实情况 |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1.该临时垃圾堆放点地面未硬化,现生活垃圾存量30余吨,占地面积约2.25亩,堆放点未有明火焚烧,但现场有焚烧痕迹。 2.该临时垃圾堆放点未设置截洪、排水沟,存在雨天雨水与垃圾渗滤液混合流出的情况,但周边树木茂密、草类青葱,无枯死现象,整体生态环境良好。 | 办结目标 | 取缔者后村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立即转运存量垃圾规范处理,并覆土覆绿。完善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定期收集转运规范处置,严防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现象。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组织垃圾清运,共清理31.9吨垃圾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清运后进行覆土并种植巨菌草进行复绿。 2.封闭该临时垃圾堆放点,现场设置禁止倾倒垃圾标识,利用现有的监控设备,加大巡查监督工作。 3.建立者后村垃圾收转运机制,引导群众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