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1-12-31   作者:jd 点击数:  
 索 引 号  P011-/2021-1231058  公开目录  其他职业教育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31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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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加强全省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解决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促进全县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为建设教育强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全县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华    县委教育工委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  斌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  雷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顺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周  艳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邱世海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  娅    县教体局副局长  

        局机关股(室、中心)长(主任)和全县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基础成职教股,由纪荣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的具体业务  

三、“五项管理”工作内容和举措  

(一)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1.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  

2.教师要认真选题,布置的作业要全批全改。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要求,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变相布置作业  

3.严禁中小学教师不批改作业、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4.鼓励学校根据不同学生学业水平差异,设计分层作业、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等。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作业  

(二)中小学生睡眠管理  

1.充足的睡眠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学校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  

2.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3.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课间休息和上课时间。密切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4.为有效保中小学生睡眠时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景东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表,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景东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表    

上     午      

时间      

内容      

备注      

7:50      

入校      

寄宿制学校,学生7:50进完早餐,非寄宿制学校,如营养餐以早餐形式提供的,7:50以前进完早餐,不享受营养餐的学生,7:50进校。      

8:00-8:40      

第一节课      

此表时间以小学生每节课40分钟记,初中学校每节课45分钟,时间由此表往后累计推算。各学校根据此表细化作息时间方案及课程表      

8:40-8:50      

课间休息      

8:50-9:30      

第二节课      

9:30-10:00      

工间操、课间操,大课间活动      

10:00-10:40      

第三节课      

10:40-10:50      

课间休息      

10:50-11:30      

第四节课      

下     午      

11:30-14:25      

放学、午餐、午休、洗漱、上学      

此表时间以小学生每节课40分钟记,初中学校每节课45分钟,时间由此表往后累计推算。      

14:25      

入校      

寄宿制学校,14:25前学生午休起床洗漱完毕,非寄宿制学校学生14:25进校。      

14:30—15:10      

第一节课      

此表时间以小学生每节课40分钟记,初中学校每节课45分钟,时间由此表往后累计推算。各学校根据此表细化作息时间方案及课程表      

15:10—15:25      

眼保健操,课间休息      

15:25—16:05      

第二节课      

16:05—18:05      

课后服务、第三节课      

非寄宿制学校按照《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课后服务。寄宿制学校正常上第三节课,课后服务在第三节课后到晚睡前开展。      

21:20-次日7:20      

晚睡      

小学21:20,初中生22:00,高中生23:00      

    

(三)中小学生手机管理  

1.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带入,进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2.各学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  

3.学校必须通过设置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多种途径与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同时引导学生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严禁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4.学校要主动做好家校沟通,指导家长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游戏,影响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  

1.学校要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12种情形之一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2.坚持“五育”并举,围绕核心素养,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5.学校要指导和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学生家长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避免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  

(五)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  

1.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二年级体育与健康课每周不得少于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不得少于3课时,高中阶段学校每周不得少于2课时。严禁学校、教师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时间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2.全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必须统一安排不低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眼保健操不得少于1次每学期全覆盖视力筛查不得少于2次  

3.建立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4.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关注学生个性身体特质,及时发现学生体质健康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增强体质训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必须把“五项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全县中小学建立局班子成员包片、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包校包块负责制度,确保本学期“五项管理”全部落地并取得明成效。  

(二)学校党政负责人要将落实“五项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逐条逐项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责任。  

(三)教师要把落实“五项管理”作为基本要求,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强化规范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四)无论是公办学校或者民办学校,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五项管理”工作,凡与“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必须及时废止有关文件或整改有关做法,确保方向明、目标准,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必须将“五项管理”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的督导检查范围,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到位,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六)各学校必须公布并畅通“五项管理”工作的投诉渠道,对师生、家长和社会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求必应,及时处理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