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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招生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景东县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园)的招生入学工作,常态化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普及优质发展目标。结合景东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 毅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华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何李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办主任
魏大祥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邱世海 县人民政府总督学
钟明举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田 雷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姚 娅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徐明春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付明华 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主任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华同志兼任,负责沟通协调和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二、招生原则
高中阶段“依法依规”按计划统一招生,义务教育阶段“依据户籍,划片招生”,学前教育“应招尽招,应入尽入”的原则。
三、各学段招生范围及计划
(一)高中
景东县第一中学、景东县银生中学、景东县海亮高级中学、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按照上级下达招生指标招收辖区内九年级毕业学生,省教育厅批准的跨区域招生指标由景东县海亮高级中学完成。具体招生计划数分配见下表:
(二)特殊教育
景东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中度听力障碍、中度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言语障碍、自闭症等残障幼儿及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与景东职业高级中学联合办学,保障初中毕业的残障学生继续接受职业教育。具体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三)初中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之间不得违法违规接收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景东第一小学(景东县小)和景东县第二小学(民族小学)毕业的学生应慎重斟酌初中就读学校,必须按顺序填报4所城区不同的就读学校,若不按规定填报,视为无效填报,将以摇号批次进行招录。景东县第三小学(锦屏镇斗阁小学)、景东县第四小学(锦屏镇中心完小)毕业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城区中学。乡镇小学毕业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城区中学和景东四中,按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招录办法未被录取的学生,在辖区内乡镇中学就读。所有学生填报及录取后严禁更改。
1.城区中学:
(1)单校划片招生及计划
景东县第一中学、景东县银生中学、景东县民族中学、景东县无量中学按平行顺序同步招收景东县第一小学(景东县小)、景东县第二小学(民族小学)、景东县第三小学(锦屏镇斗阁小学)、景东县第四小学(锦屏镇中心完小)的400名六年级毕业生,招收人数分别为景东县第一中学20%(80人)、景东县银生中学30%(120人)、景东县民族中学20%(80人)、景东县无量中学30%(120人)。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同时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缓解乡镇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压力,景东县第一中学、景东县银生中学、景东县民族中学、景东县无量中学、景东县第四中学根据全市教学质量抽测情况和学位数,面向各乡镇按平行顺序招收部分学生。
按分配的指标招收230人,具体招生数见下表:
景东县第一小学(景东县小)、景东县第二小学(民族小学)按平行顺序招收后的学生由景东县银生中学、景东县民族中学按学位数摇号招收,具体摇号招收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景东县第三小学(锦屏镇斗阁小学)、景东县第四小学(锦屏镇中心完小)、锦屏镇中心小学、太忠镇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平行顺序招收后的学生由无量中学招收,龙街乡六年级毕业生按平行顺序招收后的学生由景东一中招收。
景东县第四中学按学位数招收文井镇(不含者后)辖区内的六年级毕业生。其他乡镇中学(含者后中学),招收辖区内按平行顺序招收后的六年级毕业生。若学位充足,可接收乡镇毗邻行政区的六年级毕业生。
(2)多校划片招生及计划
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的优质均衡,不断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结合实际,由五所牵头学校分五个片区结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强片区内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各片区结对划片招生情况见下表:
2.乡镇中学:
(四)小学
“依据户籍,划片招生”,确保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全员享受“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安排在辖区内就学。
1.城区小学
景东县第一小学(景东县小)、景东县第二小学(民族小学)、景东县第三小学(锦屏镇斗阁小学)、景东县第四小学(锦屏镇中心完小)依据户籍,参照居住地划片招收截至2023年5月10日前落户在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学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具体招生范围及计划如下:
2.乡镇小学
乡镇小学招收户籍地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若学位充足,不得拒绝乡镇毗邻行政区的学生入学。各乡镇学校要根据“文化户口册”、“四查三比对”数据,确保辖区内除特殊情况外的适龄儿童100%入学。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本乡镇就读的,要有清楚的去向备案,并跟踪就学情况,以免在流入地辍学。
(五)学前教育
1.城区幼儿园
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落户城区的时间截至2023年5月10日以前,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过规定班级数,则按报名人数通过抽签方式招收,未招收的幼儿到其他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具体招生范围及计划详见下表:
2.乡镇幼儿园
各乡镇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小学或中学宏观调控,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幼儿入园,做到应招尽招,应入尽入。
四、优惠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等文件精神,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安排入学。
(二)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属于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招大引强等项目且已入统的企业职工子女,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安排入学。
(三)单位职工子女可根据父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就近入学,多孩子女可根据学校学位依据一孩就读校(园)选择同校(园)就读。
(四)其他入学的优待政策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籍管理
(一)各学校(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控制班学额,不得以各种成绩分实验班、重点班;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学籍管理。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全员安排在辖区域内免试入学。若特殊情况需要选择到县外就读的学生,必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干部调动介绍信》、由人社局提供的《劳动合同书》、房产证、六个月以上的《暂住证》任意一项证明材料。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须提供户口册。
六、工作要求
(一)4所城区小学和4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分别采用同一时间段通过微信小程序在学校现场同步招生,同一名适龄儿童或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园)进行报名。
(二)请家长认真阅读招生方案,了解各学段招生范围。报名时请带上户口册、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园)报名。
(三)不符合招生方案的幼儿及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配入学。
本方案由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如方案内容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景东县2023年部分校(园)招生片区图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景东县2023年部分校(园)招生片区图
(一)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图
(二)城区幼儿园招生片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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