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学生资助补助直达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12-3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38/20241231-00010  公开目录  教育扶贫
 发布机构  景东县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4-12-31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学生资助补助直达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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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学生资助补助直达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切实加强对教育的扶持,减轻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业的负担,由中央对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直接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为保障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业,推进巩固教育持续发展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央财政用于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1、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科教〔2021〕310号)和《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资助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待中央、省和市级2023年预算确定后,上级将再次核定各学校预算和分项人数,据实清算,请提前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工作。基础数据核实情况和资助资金发放、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市财政局将依据主管部门核实情况进行调整。

二、学生资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学校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请各学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我县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各学校所有的学生资助资金的收支情况,中央资金的下达和实际支付情况。包括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核、公示等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明确责任主体,也就是各预算单位对自己项目预算的绩效负责,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实现自评全覆盖,各预算学校对所有直达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对填报的绩效评价表的数据准确、平分合理、结果客观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的部署,我部门积极对中央直达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根据项目预算情况、指标下达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填表、分析。对本部门绩效自评进行打分。核实真实性、规范性。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定出补助人数、标准,审核、公示。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和免学费,决策准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定出补助人数、标准,审核、公示。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和面学费,过程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定出补助人数、标准,审核、公示。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和免学费,产出指标合理。

(四)项目效益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定出补助人数、标准,审核、公示。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和免学费,项目效益明显。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和项目绩效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无其他问题。

六、有关建议

    我部门无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部门无其需要他说明的问题。

       附件:2023年度直达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绩效自评相关表






  
附件【2023年度直达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绩效自评相关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