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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城乡义务教育经费项目自评报告 |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由学校按照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的补助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含以2016年为基数核定的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并按国家基础标准的一定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为保障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县(区)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保障学校基本需求;加强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学校应当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做好给予个人有关补助的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我县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各学校所有的学生资助资金、生均公用经费、营养餐计划资金、特岗教师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中央资金的下达和实际支付情况。包括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核、公示等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明确责任主体,也就是各预算单位对自己项目预算的绩效负责,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实现自评全覆盖,各预算学校对所有直达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对填报的绩效评价表的数据准确、平分合理、结果客观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的部署,我部门积极对中央直达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根据项目预算情况、指标下达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填表、分析。对本部门绩效自评进行打分。核实真实性、规范性。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评核定出补助人数、标准,审核、公示。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决策准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评核定出补助人数、标准,审核、公示。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过程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评核定出补助人数、标准,审核、公示。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产出指标合理。 (四)项目效益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评核定出补助人数、标准,审核、公示。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项目效益明显。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和项目绩效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无其他问题。 六、有关建议 我部门无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部门无其需要他说明的问题。 附件:2023年度直达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自评相关表 |
附件【2023年度直达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自评相关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