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消费遇到纠纷如何解决?法官教你来维权
近年来,健身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逐年增加,遇到麻烦该如何解决?近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法官结合实际案例,给出答案。
案例
初入健身房,牛先生作为“健身小白”,想聘请一名私教。经过多次观察和接触,在太原市某健身房处购买了36节私教课程,但牛先生在第二次上私教课时,扭伤了膝关节,数日后仍未好转,牛先生不得不前往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右腿多处受伤变形。治疗一周后,牛先生在跑步时再次扭伤,经诊断右膝前交叉韧带损伤。之后,牛先生向健身房提出退费及其他赔偿要求,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万柏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牛先生向被告购买私教课、接受被告的健身训练,双方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原告第二次在被告处上私教课时,被告未能保障原告的安全,致使原告在训练中受伤,双方服务合同应予以解除,被告应退还剩余课费。最终判决,被告健身房退还原告剩余费用7000元,赔偿误工费1000元。
法官提醒
签订健身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条款内容,特别是对于所谓的健身房“免责条款”要多加注意。在运动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器械使用标识,遵守教练指导意见,有不适及时喊停;不慎受伤应及时就医。健身房也应做好器械设备的定期检修、标识方法等基础工作,确保经营管理的场所、人员、设备都合规合法,有效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真正展现运动的魅力。
此外,法官建议消费者选择期限较短、充值金额适中的套餐,不要一次性充值大额度,也不要选择会员期限很长的消费方式。“对于商家过低的报价,消费者更要提高警惕,防止商家收割一波就跑路。”如果健身房“跑路”,法官提醒,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积极维权、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