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
2022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征收管理,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实施细则》(云政发[1986]155号)的规定,现就我县房产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半年申报缴纳。纳税人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6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2月1日至15日。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房产 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2年9月30日
分送:各股室、中心、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县税务局税政二股承办 办公室2022年9月30日印发 |
附件【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