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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2号 |
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2号
主办单位: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9日
目 录
1.景东一中运动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1
2.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3
3.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5
4.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7
5.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19年至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10
6.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13
景东一中运动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东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景东一中)负责实施的景东一中运动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东一中运动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足球场、篮球场、跑道、排水沟、球场围网、挡土墙、围墙等。
项目于2018年12月5日开工建设,2019年11月15日竣工验收。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工期345日历天。
截至2021年3月15日,景东一中运动场建设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 035.5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 013.33万元,待摊投资22.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履行了相关建设程序,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建设制度,财务核算基本规范。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7.44万元
(二)超批复投资29.36%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7.44万元予以核减,责成景东一中依法进行整改,并据整改情况调整编制竣工决算;对超批复投资29.36%的问题,责成景东一中将概算调整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将审批情况书面报县审计局。
(二)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尽快支付项目工程款;三是做好项目档案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东一中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37.44万元进行了核减,调整了竣工决算报表;对超批复投资29.36%的问题未完成整改;景东一中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
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11月,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对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基本情况
景东县2019年计划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有3个,工程已完工。2020年大中修计划为芹漫线大修及老练大桥基础加固中修,正在组织施工。
(二)安防工程、危桥改造、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涉及11个乡(镇)共73个项目,工程已完工。2020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涉及地方公路管理段和7个乡(镇)共17个项目,工程已完工。2019年农村公路省补资金危桥改造工程5座,项目已完工未结算。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公路灾损抢通补助资金4万元,目前工程已完工,未进行结算。
审计结果表明,景东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19年上级补助、地方配套和2020年省级补助已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其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截至2020年10月31日,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完工,尚未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对已完工项目尽快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目前,部分完工项目已办理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未完全整改到位。
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已采纳。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对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县林草局是景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7个职能部门,核定行政人员编制11人,核定车辆编制7辆,2020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0人,实有车辆6辆。下辖1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96人,2020年末实有事业人员88人。
2019年部门总收入3 058.47万元,总支出3 885.56万元。2020年部门总收入7 596.13万元,总支出7 611.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林草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二是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至2020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至4月,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对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教育体育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成职教股、招生考试办公室等11个股室。核定行政人员编制23名,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0年末实有人员27人,退休人员31人,离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1辆。
县财政局下达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1 706.70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1 706.70万元,总支出2 700.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 486.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2.15万元。
县财政局下达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预算总额为3 157.85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总收入3 157.85万元,总支出3 244.06万元;调整前年初结转和结余492.15万元,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361.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5.3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至2020年度基本能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编制预算,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能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套,科目,并办理会计核算。预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真实、合法,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公开了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但审计也发现,县教育体育局存在应缴未缴财政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29.11万元。
(二)用培训费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2019年会计学会会员费0.16万元。
(三)多报销伙食补助费0.0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
对应缴未缴财政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29.11万元的问题,责成县教育体育局将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29.11万元自行上缴县级财政国库;用培训费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2019年会计学会会员费0.16万元的问题,责成县教育体育局将应由个人承担的会计学会会员费0.16万元清退收回并收缴省级财政;多报销伙食补助费0.09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已将多报销伙食补助费0.09万元收回,按规定应报销未报销的市内交通费0.072万元给予报销,差额0.018万元已上缴县级财政。本次审计不再作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及时清理结余资金,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教育体育局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对应缴未缴财政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29.11万元,已上缴县财政;用培训费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2019年会计学会会员费0.16万元的问题,已清退收回并缴入省级财政。县教育体育局对整改情况已向社会公告。
针对审计提出的三条建议,县教育体育局予以采纳。
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19年至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于2021年3月至4月,对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2019年至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工信局是景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景东县中小企业局牌子,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8个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7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0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8人,实有车辆1辆。核定事业编制5人,2020年末实有事业人员5人。
2019年总收入535.46万元,总支出533.66万元;2020年总收入945.32万元,总支出947.1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工信局2019年至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但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将部分餐费、小车修理费、汽油费列入会议费、办公费核算。
(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经营性房租应减未减免9个月房租52.05万元。
(三)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8 051.9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县工信局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在规定科目列支相关费用;对经营性房租应减未减免的问题,责成县工信局在2021年度未缴房租中抵扣;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责成县工信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结算、核销。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财经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民惠企政策措施,切实缓解经营实体生产经营困难,降低经营实体成本,帮助经营实体在特殊时期渡过难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工信局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经营性房租应减未减免的问题,已在2021年度未缴房租中抵扣52.05万元。三是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组织相关人员正在清理中。
针对审计提出的两条建议,县工信局予以采纳。县工信局对整改情况已向社会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至4月,对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是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8个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2名,核定机关工勤1名,实有9人。核定事业编制(含参公)74名,实有61人。景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1名,实有21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
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末资金结转和结余6 347.60万元 2019年总收入24 875.43万元,总支出26 861.1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 361.84万元,调整后2020年年初资金结转和结余8 001.11万元,2020年总收入2 743.34万元,总支出10 744.45万元,年末无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实际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与部门重点工作基本衔接,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开。但存在项目资金净结余未上缴县财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净结余未上缴财政24.4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
(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应减未减房租0.2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未上缴项目资金净结余24.40万元,责成县自然资源局上缴财政;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责成县自然资源局规范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应减未减房租0.25万元退还原租户。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用房改造项目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项目资金净结余未上缴财政24.40万元,已整改0.05万元,未整改24.35万元;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已按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培训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应减未减房租0.25万元已整改。县自然资源局对整改情况已向社会公告。已采纳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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