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办所、中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乡实际,编制了《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部门职责分工及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