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街乡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中心(办、所),县驻乡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推进龙街乡基层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推进基层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深化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提升便民利企效能,有效维护政府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强化依法公开意识,积极探索全系统政务公开的新路径、新形式和新方法,深入推进基层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工作要求。
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过程中,应切实履行责任。结合我乡具体工作实际,对照该指引要求,细化补充完善标准目录,予以公开并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乡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部门及人员。
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5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政策文件、依法行政、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28项。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5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政策文件、备灾管理、灾后救助、款物管理和工作动态,其中二级公开事项20项。
四、公开流程规范
(一)政策解读流程。
1.对属于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2.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预期等重大政策性文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引导舆论。
3.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解读政策性文件应遵循传播规律,把握好“时度效”,多使用社会公众喜闻乐见、便于理解的语言。
(二)回应关切流程。
1.准确分析研判。加强科学研判,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借助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在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措施、涉及重要民生事项的政策措施出台与实施前,预判舆情态势,提出解读回应预案。
2.妥善处置回应。一是主动有效回应。尤其对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化解误解和质疑。
3.强化督办协调。一是建立重大舆情报告机制。对舆情影响程度及后续发展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范围或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政务舆情,要及时向宣传、网信、应急、政务公开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回应处置建议。二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建立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的原则进行协同处置。
(三)公众参与流程。
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公开。认真收集、整理和分析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制定和修改政策措施草案时对公众的合理化建议应予充分考虑。建立公众建言建议反馈机制,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对较为集中的意见建议未予采纳的,应公开说明理由。
龙街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