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公告
编号:景不动产公﹝2022﹞08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具结书具体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8月26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7以登记。
申请人 |
赵林贵、赵林芝、赵林琼、赵林学、罗林芬、赵林珍、赵林富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罗有珍 |
被继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 |
锦屏镇塘窑学坡22号 |
房产证号 |
景东房权证锦屏字第(2000)00315号;锦屏共字(2000)00333、00334、00335号 |
土地证号 |
景集用(1998)字第0278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赵林富继承,除赵林富外,其他继承人放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景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青云路5号) 联系方式:0879-3083686
景东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