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 东 彝 族 自 治 县 乡 村 振 兴 局
2022年第9号
景东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收回
“雨露计划”结余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景东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收回“雨露计划”结余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作如下公示:
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整合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3万元,用于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二、锦屏黄草岭至班崴公路建设项目(资源路旅游路)
整合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2万元,用于锦屏黄草岭至班崴公路建设项目(资源路旅游路)。
三、安定镇村组道路改扩建项目
整合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2.7万元,收回“雨露计划”结余资金67.3万元,共440万元,用于安定镇村组道路改扩建项目。
四、普洱茶品牌打造项目
整合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普洱茶品牌打造项目。
五、项目管理费
按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提取不超过3%项目管理费28万元。
公示日期自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3日止,公示期10天。
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0879-6223489,12317
景东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