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四城同创”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四城同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形象,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遏制不文明交通行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开展“四城同创”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整治区域
景东县城区所有道路、交通路口、商业街、背街小巷、客运站、农贸市场、超市、医院、学校、公共广场、公园、城乡接合部等。
三、整治重点
(一)行人乱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不走斑马线、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违法停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超员、闯红灯、违法变道、违法调头、不礼让斑马线、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违法停车、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速、超员、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不礼让行人、违法变道、违法调头以及驾乘人员向车外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非法上道路行驶、违规载客,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拨打接听手机、骑车玩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交通秩序整治期间,我大队将对县城区实施全面严管严控,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严重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同时通过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介进行集中曝光。
(二)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工作,主动参与到这次专项整治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