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农村商业银行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关于印发<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工作指引>的通知》(中支协发〔2021〕91号)的相关内容,我行进一步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对相关手续费进行优惠,具体说明如下:
一、自2021年9月30日起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二、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维持对公客户账户开立服务手续费暂免政策。
三、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维持对公客户账户维护服务手续费暂免政策。
四、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维持对公客户网上银行年服务费、网上银行工本费暂免政策。
五、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维持对公客户企业电子银行渠道本行跨州市转账汇款手续费、手机银行渠道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暂免政策。
六、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9折收取手续费。
七、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本行跨州市转账汇款业务、行内人民币通存业务,免收手续费。
八、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银行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收费标准9折收取手续费,取消加急费,即1万元(含)以下,3.6元/笔,1万~10万元(含),7.2元/笔。
九、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调整借记卡刷卡商户结算手续费上限标准为:对标准类商户的商户结算手续费进行9折优惠、封顶值维持不变,即按照交易金额的0.45%、18元封顶收取商户结算手续费;对优惠类商户手续费继续执行7.8折优惠。
景东农商行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好服务收费优惠政策调整,按期执行,维护客户权益,并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具体优惠政策及执行时间详见附件:《支付手续费优惠项目列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业务时可主动向我行告知,享受优惠政策。
公告条款所称“本行”、“跨行”“同城”、“跨州市”等范围界定参照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对公客户服务价格目录相关服务提示。
特此公告。
云南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