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28

关于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市民:

每逢春节来临之际,广大市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佳节,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危害物质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并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景东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向全县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请全县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不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边人群逐步形成环保、文明的节日新习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努力营造安宁、清新的生活环境。

二、大力宣传,倡导新风。自觉通过微信等各类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和欢乐,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三、共同行动,做好监督。广大市民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谁燃放烟花爆竹,谁就是在污染我们的空气、危害大家的健康!为了自己,为了家人的身体健康,禁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营造美丽清新的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洁净的新春佳节!

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东至凤凰山栈道一期(上至河东街大桥头,下至小河桥河口),南至小河桥河口到南壁桥,西至御笔山脚县委党校景川路延长线,北至通化桥直上一中小路。

恭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景东彝族自治县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