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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举行《景东彝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30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

关于举行《景东彝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拟于2022127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四楼大会议室行《景东彝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景东彝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共69名)

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记录人2名;决策发言人5名;听证代表52名,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含社会普通公众)26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法律工作者代表1其他代表22名;听证监察人2名;旁听人6名;新闻记者1名。

三、听证会代表的主要权利和资格确定

(一)听证会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当席不发言的可以实名填写县民政局提供的《听证会代表书面意见表》,于会议结束时交听证记录人,视为当席发言内容。

(二)利害关系人代表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申请时推荐1人报名),如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组织单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或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经书面通知后获得代表资格;如申请人不足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县民政局邀请产生。

(三)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代表和其他代表由组织单位邀请产生。

四、旁听人的主要权利和资格确定

(一)旁听人只享有参会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没有当席发言权,如对听证的事项需发表意见和建议,可以填写县民政局提供的《听证会旁听人书面意见表》,于会议结束时交听证记录人。

(二)旁听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公众自愿报名,名额报满为止,经书面通知后获得旁听人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利害关系人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代表或者旁听人的,应于2022111日(1号公告最后一日为准)前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熊开忠13769088588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