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举行《景东彝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拟于2022年1月27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四楼大会议室举行《景东彝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景东彝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共69名)
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记录人2名;决策发言人5名;听证代表52名,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含社会普通公众)26名,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名,法律工作者代表1名,其他代表22名;听证监察人2名;旁听人6名;新闻记者1名。
三、听证会代表的主要权利和资格确定
(一)听证会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当席不发言的可以实名填写县民政局提供的《听证会代表书面意见表》,于会议结束时交听证记录人,视为当席发言内容。
(二)利害关系人代表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申请时推荐1人报名),如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组织单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或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经书面通知后获得代表资格;如申请人不足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县民政局邀请产生。
(三)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代表和其他代表由组织单位邀请产生。
四、旁听人的主要权利和资格确定
(一)旁听人只享有参会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没有当席发言权,如对听证的事项需发表意见和建议,可以填写县民政局提供的《听证会旁听人书面意见表》,于会议结束时交听证记录人。
(二)旁听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公众自愿报名,名额报满为止,经书面通知后获得旁听人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利害关系人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代表或者旁听人的,应于2022年1月11日(1号公告最后一日为准)前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熊开忠,13769088588。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