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食安办公告〔2018〕1号
景东彝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预警公告
每年野生食用菌上市,都是野生食用菌中毒高发时节,严重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防止和减少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依据《景东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特此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对不熟悉的野生食用菌,不要采摘加工食用和拿到市场上出售;
二、城镇居民在市场上购买野生食用菌时,不要购买霉变、不认识以及尚未食用过的野生食用菌;
三、为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事故发生,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单位食堂、会议涉及集体用餐和农村自办宴席等,严禁加工野生食用菌;
四、食用野生食用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
五、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按规定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多种形式地向群众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野生食用菌的知识,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乡(镇)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食用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消费者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景东彝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