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景东县锦屏镇玉屏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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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市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委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办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政府和县级部门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级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县政府机关办公场所的后勤服务、房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市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
(十二)管理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机构。
(十三)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十四)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调研一科。
(二)调研二科。
(三)调研三科。
(四)综合科。
(五)值班室。
(六)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七)机要文书科。
(八)机关事务管理科。
(九)议案科。
(十)外事科。
(十一)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