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白云路2号 文化和旅游局2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79-6221239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县旅游规划管理,监督旅游规划实施;参与景东县和县直各部门涉旅规划的评审;组织对旅游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旅游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督查;对旅行社、旅游饭店、特色客栈等旅游要素的产业发展进行引导。
(三)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和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点、旅游产品的规划和开发;指导旅游新线路、新产品开发;开展对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旅游重点项目、旅行社招徕业绩的考核、评比和奖励。
(四)负责旅游经济情况运行分析、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好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上级补助的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五)负责旅游市场研究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组织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营销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负责旅游官方网和普洱旅游网等官方媒体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旅游航空开发相关工作。
(六)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管理,承担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商店等涉旅企业及导游人员的审批服务和等级评定事项。
(七)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服务质量管理;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八)负责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及其他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市旅游业协会工作。
(九)负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根据普洱市信息化发展要求,制定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实施;指导和规范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旅游行业信息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行业网络安全规范的实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承办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和认定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
(三)产业发展股。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